北京新创四方电子有限公司产品认证的历史回顾(国内认证篇)
市场部 2011/11/17
一直以来我公司都非常注重产品的安全认证工作,最早于1998 年4月开展了长城认证工作,并于当年12月取得了长城认证合格证书。
2003年长城认证被CCC认证取代,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进行产品强制性认证(简称CCC认证),并陆续公布了强制认证产品目录,在目录内的产品必须进行CCC认证,不在目录内的产品可以申请自愿性认证。
自愿性认证由国内六家具备规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认证机构进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6号公告中公告了部件自愿性认证机构名录及其业务范围和自愿性认证实施规则。在实施规则中规定: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有效实施,缩短整机强制性认证时间,减少整机认证费用,国家认监委研究决定,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在整机认证中,对6家具备规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认证机构颁发的部件自愿性认证证书,经审核符合规定的,承认其认证结果,不得对有关部件重复检测和收费。
由于我公司生产的产品为零部件产品且不在强制认证产品目录里头,针对这一情况,我公司对公司的电源类产品开展了自愿性认证,考虑到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作为六家具备规定资质和技术能力的认证机构之一,其自愿性认证为CESI标志认证,最早对我公司产品进行了长城认证,实验条件健全,是一个老牌认证机构,所以,于2003年申请了CESI认证,并于当年取得了CESI标志性认证证书,随着标准的更新我公司适时的进行了标准换版的工作,并于2008年6月取得了最新版本标准的CESI标志认证证书,一直以来我公司严格按照质量管理的要求确保了产品的质量并顺利通过每年的工厂审查,证书得以保持,证书查询地址:http://www.cc.cesi.cn/。
在产品销售的过程中有部分客户反映需要我公司产品的CQC认证,原因是整机做3C认证的时候会对零部件有CQC认证的要求(实际上CESI标志认证应该具有同等资质,两种自愿性认证针对同型号和相同应用范围的产品采用的是相同的国家标准,进行的实验项目和工厂审查并不存在差别)。针对上述需求,我公司充分考虑到客户的利益,于2010年启动了CQC标志认证的工作,并于2010年4月取得了单个型号产品SC8M-F1的CQC标志认证,证书编号:CQC10001044457;2011年3月取得了模块电源产品FAS10-12-W的CQC标志认证,证书编号:CQC11001056148;2011年9月29日取得了T(1VA-3VA)系列产品的CQC标志认证,证书编号:CQC11001062989,证书信息可以登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www.cqc.com.cn查询。